法律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条件、权利和义务,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可以看出,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围绕着劳动合同这个核心展开的。而对于劳动者在合同履行前已经参加工作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使用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存在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只需将双方的约定明确地写入劳动合同即可。劳动关系从一方参加工作之日起建立,而不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基础。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立即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档案报到等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同时,也应对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及工作条件等进行明确约定,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是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为主要特征的一种社会经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