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后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公司股东有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以未出资数额或者抽逃出资数额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比例进行分配;
3、企业向破产法院申请了破产之后,法院将会成立清算小组,拍卖企业财产,所得用于清偿债务;
4、只要股东履行完了出资义务,破产程序结束后就不需要偿还债务。
一、破产清算赔偿的顺序如下:
1、企业破产后的员工工资和保险。一般只要属于大型的公司,这笔钱是可以拿到的,破产企业所欠的员工工资、抚恤费用、各种补助等都应归即在在个人的社保当中或者养老保险中,并且还需要支付给员工一定的补偿金;
2、企业破产后的税款。许多企业破产后,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根本无力交纳所欠的税款,在法律上也有明确的确定,企业破产后无力交纳的税款可以不执行交纳;
3、企业负债。也就是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总之,企业破产后,企业的债务由企业的破产财产按一定的优先顺序进行清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拉当细作价款或者收回。给的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服行责务不将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天权清求迈狂定金全,收受定金的一方不服行债务我者服行待务不将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第七十一条 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