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废标权是一项法定权利,其性质首先与招标行为的法律性质密切相关。按照要约承诺的合同订立方式分析,一般认为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其目的在于唤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并不能因相对人的响应而成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