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社会进步的保障
公职人员
变成
失信被执行人
知法犯法
特殊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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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国家法律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公职人员享受国家俸禄
行使国家公职
应该模范守法,为公民之表率
但是~
部分公职人员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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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信誉“拉黑”
2.被禁止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酒店等限制高消费行为
3.被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视情节予以搜查、罚款、拘留
4.情节严重的被追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
.......
以上4点只是惩罚措施的一部分(点击图片查看更多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措施)
社会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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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声誉受损,被全社会议论纷纷
2.影响晋升,让单位年终综治考评扣分
3.家人责骂,小孩上不了贵族学校
4.无法立足,履行公职权力怎能服众
.......
无不是身先士卒,严律于己
曹操割发代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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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发在当时是大逆不道的行为
曹操敢割发代首
已经表明了治军统军的决心
要服众
就必须以身作则
公职失信人员会受到何种处罚呢
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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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的公职人员,每月有固定收入,但是仍然不履行自己的义务,甚至还仗着公职身份故意拖延,针对此类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将依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媒体曝光。
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失信人所在单位及上级单位等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移送县纪委监委进行函询或约谈。
依法予以冻结工资、奖金、公积金,并限期履行。
采取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追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
但是话又说回来
有些公职失信人员是作为担保人
而受到牵连
那作为担保人
成为了公职失信人员
该怎么办呢
关于承担与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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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少是因为帮人贷款做担保而致。由于前些年一些银行贷款要求必须有公职人员做担保,致使不少公职人员成为被执行人。
担保人替借款人还了钱,是不是这笔钱就必须自己承担了?
不需要自己承担,担保人替借款人履行义务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这种追偿途径有两种:
其一,自行追偿,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其二,拿着相关的法律文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个时候,其个人身份就可以从被执行人转变为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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