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如果女方的流产行为是基于男方的故意伤害行为造成的,那男方的行为已经构害,是刑事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因为其侵权行为造成女方的伤害,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女方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也就是男方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不涉及伤害行为,发生性关系的男女双方,如果均为自愿,那么对于未采取避孕措施而导致的怀孕,双方要自行承担该后果。首先男女双方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作出的代表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民事行为时,是要对行为的结果进行预测并且在结果发生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