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认定单位犯罪自首的具体适用原则,在认定单位犯罪自首成立后,应依照《刑法》第67条和《解释》所规定的“对自首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的处罚原则,分别情况对自首的犯罪单位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恰当的刑罚
《刑法》第31条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为主,以单罚制为辅。对采取双罚制的单位犯罪来说,由于刑法只设定了单一的不确定的罚金刑作为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刑,因此,对犯罪单位判处罚金刑不存在减轻处罚的问题,只能适用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在量刑时应当综合单位犯罪的罪行大小、危害后果、犯罪情节和自首情节等因素判处数额相对较小的罚金刑;对于单位犯罪较轻且符合免除处罚条件的,可以免除犯罪单位的罚金刑
就采取单罚制的单位犯罪而言,刑法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在依法认定为单位犯罪时,对单位不适用自首的有关规定
采取双罚制和单罚制的单位犯罪均涉及到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量刑问题,根据单位犯罪中自然人的自首标准认定为自首的,应依照自首的处罚规定对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判处相应的刑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一、公司非法集资出纳不去录口供怎么办
这个会被以妨害公务罪进行强制配合,因为这属于违法行为。公司非法集资是属于单位犯罪,刑法规定单位犯罪只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会计会不会判刑,要看时会计知不知情,参考案件的程度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