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温费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
1、关于高温费的规定:用人单位每年六月至八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一般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六十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三十三度以下的、不含三十三摄氏度,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四十五元的标准发放。
2、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三十五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三十三摄氏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二、劳动法对雇用未成年工有什么规定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