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冲红发票还能二次作废吗
是的,当月开出的发票,如果发现错误,直接在开票系统里面作废就可以了.当月开具的发票是可以正常进项作废处理的,因为未跨月没有进项纳税申报,因此不支持红冲.
如果是跨月了,普通发票可以在开票系统里面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先要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税务局审批之后才能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第二十三条 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