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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部分
在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就医为8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为2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为22%;
2.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部分
在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就医为3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为1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为70%;
3.1万元以上部分
在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就医为8%,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为1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为12%。
注:退休人员个人负担比例在在职职工个人负担比例的基础上,分别降低5%点。
邯郸职工医疗保险起付标准
1.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400元,退休人员为300元;
2.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550元,退休人员为450元;
3.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700元,退休人员为600元。
注意事项:从三级医疗机构转出的就医人员一律执行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
邯郸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