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如果还没签合同,而且对方和解不是律师促成的,律师在这个过程中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建议不要付律师费;
2.如果已经跟律师签了委托合同,还是要看律师在这个和解的是否发挥作用,如果被告仅仅因为知道有律师就很害怕,主动和解,律师还没开通接触这个案件,建议不要付律师费;
3.如果已经跟律师签了委托合同,律师跟被告沟通了,被告和解了,这个情况下,还是要付律师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