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三个月离婚抚养权一般归女方。但若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或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子女的情形(虐待子女、不尽抚养义务等),父亲具有抚养能力,且要求抚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男方反悔抚养孩子应该怎样处理
男方反悔抚养孩子,如果女方同意抚养的,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由女方抚养孩子。
如果女方不同意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男方确实有不宜抚养子女的情况出现的,法院会判决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抚养权变更后应当由男方支付抚养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哺乳期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时,孩子还在哺乳期,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多半会判给母亲,如果过了哺乳期,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进行协商,如有争议可以上诉法院进行判决。哺乳期一般是指孩子在两周岁以内的,如果母亲存在以下的情况,即使孩子还在哺乳期的话,那么也是有可能将孩子判给父亲抚养的。哺乳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
三、变更抚养有哪些处理原则呢
如果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符合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事由。双方均争夺抚养权的,一般按下列原则处理:(一)二周岁以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二)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必须举证证明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三)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