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若只是单纯的嫖娼,不涉嫌其他犯罪的(如:组织卖淫),是不会留下案底的,但在公安部门的档案室内会留有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嫖娼属于违反《治安行政管理条例》,不算刑事犯罪,本身是属于权行政拘留范围。但是,如果公安机关对下达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就会有留有案底,这对今后生活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该案的处罚情况不会记录在个人档案里,只保留下公安部门的档案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