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人不能要求警方拘留犯罪嫌疑人,如果符合拘留条件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局逮捕最长可以拘留多少天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由此可见,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在拘留三天后,就应该报检察院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结伙、多次作案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三十天。所以,犯罪嫌疑人被公安局最长可以拘留三十七天。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了怎么办?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了怎么办?的法律问题。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应当及时的请律师介入,维护自身权益。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在第1次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就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当然在这个过程当中的话,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还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1、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是否获准得看他的犯罪性质、程度和本人的客观条件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
2、现在要作的是劝其认罪服法,积极态度悔过改罪,争取有一个好的认罪态度。同时积极赔偿受害方获得谅解,让其放弃追究。
3、请一个刑事律师,介入案情,就事实、程序、适用法律及栽量刑的准确性找到漏点,特别是从轻情节、罪责罚相统一上为被告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的,符合以下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之一,逮捕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能被公安机关予以逮捕,只有符合证据条件、刑罚条件、社会危险性条件三种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才能被有关机关予以逮捕,之后可以申请变更为监视居住。
相关内容: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为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但,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来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另外,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第八十三条
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综上可知,逮捕后原则上是不能进行取保候审的,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如,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则此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如果你在这方面有需要的话,可以委托专业人士来帮助你办理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律师可以会见吗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律师可以会见吗的法律问题。
一、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律师可以会见吗
可以会见嫌疑人,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家属接到逮捕通知书后,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家属不能见到他本人。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二、逮捕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三、家属能否会见当事人
原则上,家属自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起至法院判决生效前,不得会见当事人。特别是在侦查阶段,为了防止有碍侦查的情况出现,家属是绝对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当然在开庭审判的时候,家属可以出庭,那庭上可以见到当事人。最好有什么想要了解的情况,可以通过辩护律师代为传达。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被委托为辩护人,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在其被拘留的三日内,认为其需要逮捕,就会向检察院提出批捕的申请,检察院会根据公安机关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不能会见家属,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相关内容:电信诈骗带照片的逮捕令的期限有多久?
电信诈骗带照片的逮捕令的期限有多久
我国刑事诉讼法称为《逮捕证》,没有“逮捕令”的规定。
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由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应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制作决定逮捕书或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文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
《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第七十一条又规定: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逮捕令的签发,是有关部门进行逮捕的关键,最为重要的就是案件的解决有关的证据收集足够有效,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才会有着积极的意义,然而有关的当事人在问题的处置上会陷入不利的局面,因此自己要学会合理的解决,减少自己的利益损失。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逮捕吗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逮捕吗的法律问题。
一、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逮捕吗?
符合以下条件的会被逮捕: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二、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怎么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应该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三、刑事拘留后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四、被刑事拘留后律师申请会见嫌疑人要提供哪些材料?
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会逮捕,没有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公安机关无权采取逮捕这种强制措施。不过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以后公安机关不一定会马上提请批捕,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公安机关可以解除刑事拘留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如何解除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立案后什么时候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候逮捕犯罪嫌疑人。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