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旧车补贴标准为每辆报废中型货车1.3万元。对于报废轻型货车,每辆车补贴9000元。报废小面包车每辆补贴6000元。对报废中型客车,每辆车补贴1.1万元。报废小客车,每辆车补贴7000元。对每辆报废小客车给予5000元补贴。排量1.35L及以上的车辆报废,每辆补贴1.8万元;报废排量在1L以下的车辆或者专业操作车,每辆补贴600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当年年末未发放给车主的《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作废;已分配到各地而未发放给车主的补贴资金,经各市经贸委与本市财政局核对无误后,将未发放资金统一纳入下一年补贴资金总量中统筹安排,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