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第一步,微信搜索“杭州公安”公众号并关注;点击如下图所示区域即可进入关注;第二步,点击左下角菜单栏的“微服务”—“微警务”;第三步,点击“更多服务”,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市内户口迁移”或者“市外户口迁移”;下面以“市内户口迁移”为例;第四步,根据个人需要选择迁移类型,下面以“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户”为例;第五步,阅读服务办理指南,点击“下一步”;接着按照提示进行实名认证;第六步,实名认证成功后按照提示完善信息以及上传材料并进行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