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下面律师为大家带来:安徽房产契税新政策,安徽房产契税征收标准。关注户口政策的朋友们欢迎阅读本文哦,
安徽房产契税新政策
对期房来说,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备案过,但还没有缴税、交房,或者税款已经交给开发商代办的,还能享受优惠吗?如某人在1月份签订了购房合同,12月份拿房,契税没交,享受这个优惠政策吗?
答案是可以的,只要是2018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符合《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
对于新房,若契税已交手续已完成办理,则不能享受契税优惠。但若相关资料已交给开发商,但并未办理的可以拿回进行重新申请。
安徽房产契税征收标准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自2018年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该政策。
契税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通知中称。
在营业税方面,通知中明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通知中还称,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上述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和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之前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