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可以为其股东提供担保。一人公司由股东一人完成出资,其享有对公司的全部投资权。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属于其经营风险的范畴,该风险对于一人公司股东而言具有一定的自担性,因此不属于侵害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