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方面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离婚起诉状;
2、结婚的证明材料,例如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比如说因为第三者插足离弃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