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婚姻登记作为个人隐私是不允许公开的。只有当结婚一方有需要,并持有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薄时,才有权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询结婚字号。当事人因故缺席的,应当将委托书委托他人查询,委托书须经正式机关公证。
但也有特殊情况下,如一个单位或组织需要对某个人的结婚证字号进行查询, 婚姻登记保管部门需先审核某单位组织的合法意图、合法手续,然后经主管领导批准才可以允许查询他人的结婚证字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