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后,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法律并没有相关规定,一般由股东会讨论,通过分立决议,然后由分立各方就财产问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协议。
一、公司分立需不需要审计评估
公司分立需要审计评估。主要原因是对股东和投资者负责。审计结果可作为公司分立的记账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公司,财产相应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合并的条件
公司合并条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一般具备的条件如下:1、合并的前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2、合并经过股东会表决通过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三、公司合并需要分立清算吗
多个或者一个公司的合并和分立需要清算的。但是结合现行公司法,答案应该并不绝对,也就是说,只有合并或者分立涉及到原公司需要解散的,那么就涉及清算问题。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行为,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