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在我国既往的生育政策当中设置了准生证制度,主要目的是控制人口增长,因为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需要得到,国家允许的情况下才能够生育,这样有助于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目前由于我国人口增加已经明显放缓,所以国家根据形势的变化废除了准生证,因此目前到医院生孩子是不需要开具准生证的,即使区卫生主管部门想开具准生证,卫生主管部门也没有准生证这项制度。所以来医院生孩子只需要带好个人证件,例如带好身份证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就可以,没有必要携带其他一些特殊的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