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婚房、装修婚房对新婚夫妇而言,本是喜事,但金山法院家事法官最近却遇到了一对刚领证不久的新婚夫妻,二人因购买、装修婚房产生矛盾,直接取消了早已定好的婚礼。那么,已支出的酒店定金、婚礼策划金、婚戒等费用该由谁承担?新婚礼物成离婚导火索小王和小周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不到一年,就领证登记结婚了。登记结婚不到一周,小王就给了妻子小周一份新婚礼物——在松江买了一套婚房!但小周因为产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而生气。之后,两人又因房屋装修事宜闹起了不愉快,甚而闹起了离婚,小王将小周起诉至法院。为了及时解决双方矛盾,疫情期间,法官采取了线上开庭形式审理此案。原本是预定两个月后举办婚礼,小王已经支付了酒店定金,婚庆公司婚礼策划金,小王还在珠宝公司为自己和小周订购了一对婚戒。而酒店、婚庆公司、珠宝公司认为自身并无违约行为,相关损失是由小王、小周夫妻俩自己闹离婚而导致,因此均不同意退款。小王认为是小周先喊着要离婚的,所以上述损失都应该由小周承担。小周则认为两人感情破裂的责任完全在丈夫小王身上,自己不同意承担损失。各项损失该如何分摊法官听完小王和小周各自的陈述后,劝诫双方不要因为这些不大的家庭矛盾而贸然冲动离婚,奈何小王、小周离婚态度坚决,都不愿退步。法官苦劝无果后,只能就酒店定金、婚礼策划金、婚戒等费用再次做起双方思想工作。法官表示,小王和小周的婚姻走到离婚这一步,是双方事前未能充分商议、事中未能管控分歧、事后未能妥善沟通所致,二人对感情破裂均应当承担责任。因此,已经支付的酒店定金、婚礼策划金等,双方应各半承担。婚戒具有特定含义,既然二人准备离婚,小周应当退还小王为其购买的婚戒。小王和小周均接受了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