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姓是可以随母姓的。
1、必须是在父母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
2、如果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意见未达成一致,而母亲强制性要求变更子女的姓名,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
3、如果母亲向公安机关隐瞒了离婚的事实,从而擅自更改子女的名字,父亲可要求公安机关恢复子女原来的名字。
离婚后抚养费原则上只要给到子女成年,但是法定特殊情况伤残,以下是具体的规定:
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夫妻离婚后一方会有给孩子变更姓的想法,但是需要征得另一方的意见,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的话是不能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孩子的年龄到了十岁的还需要征得孩子的意见,否则擅自更改孩子的姓是违法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