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可以是夫妻。理由如下: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可知,我国公司法仅对公司高级管理层才做出了与民事行为能力、是否曾刑罚执行、个人责任等方面有关的限制。对于公司股东的限制仅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对于股东的身份并没有做出规定。因此,法无禁止即自由,公司股东可以是夫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