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具有以下特点:
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的,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2、服刑期间,被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也可酌量发放报酬;
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和强制劳动的刑罚。刑事处罚的主刑之一,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得超过一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