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 加快深圳师范大学建设。
2. 加快坪山高中园建设,投入使用东北师大附中深圳学校、深圳技术大学附中、深圳中学坪山创新学校等,力争5年内,新增高中学生位1.5万个以上、公办义务教育学生位2.8万个以上。
3. 加快坪盐通道、东部过境、深汕西高速改扩建,推动外环高速二期主线通车。推动深汕高铁、深大城际、龙大城际加快建设,争取地铁19、21及南延线纳入市轨道交通五期建设计划。值得一提的是将推进坪山站扩容改造,规划建设深圳东部高铁新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