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合同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因为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致使合同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4)合同一方或者第三方一胁迫手段,使合同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5)合同一方利用合同另一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导致所订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合同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因为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致使合同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而合同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的合同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合同一方或者第三方一胁迫手段,使合同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胁迫的合同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合同一方利用合同另一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导致所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受损害的合同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