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具双方身份证明。
(2)开具双方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单位等的证明。
(3)开具婚姻状况的证明。双方关系是否真的破裂,是否还有调解的空间。
(4)开具子女情况证明。需要提供子女人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以及子女是否是婚生或者是属于非婚生、收养、继子女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5)开具财产、经济状况的证明。
(6)开具双方结婚时住房情况的证明。
(7)要向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