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提出申请:1、所申请的无线电频率符合无线电频率划分和使用规定,有明确具体的用途;2、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技术方案可行;3、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施;4、对依法使用的其他无线电频率不会产生有害干扰;5、具有合法的双方转让协议;6、频率资源已获得使用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办理材料
企业可在领证时提供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纸质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公函需明确提出在什么地方转让什么频段的频率和数量,公函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频率转让协议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纸质件需要加盖公章,提供的表格要求登录“广东省无线电台站资料填报系统(www.gdradio.gd.gov.cn)”,按规范填写后再导出形成正式上报电子文档(TXT格式)。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说明
1、网上申请:网上申办请上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内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事窗口申请;
2、受理:省经信委在审批系统收件后通过导入内网分发给珠海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审批,工作人员根据提供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确定是否受理;
3、书面审查:审查全部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同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说明原因;
4、审批审核:审核全部申请材料,提出拟办意见;
5、审批决定:按审批条件要数进行审批;
6、证件制作:制作频率转让批文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7、送达办结:通知申请人领取频率转让批文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进行登记办结;
8、造册归档:将全部申请材料和审批意见及审批结果造册归档。
【流程描述】网上申办请按以下流程进行: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在分厅与窗口按钮处选择省级窗口内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钮进入申办窗口→选择地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事项→选择珠海→选择专用对讲机频率、230MHz频段数传频率指配审批(新申请)对应的在线申报即可。
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说明
1、窗口申请:请到珠海市政务服务大楼七楼无线电管理科办事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现场工作人员帮助申请人将申请资料录入审批系统;
2、受理:省经信委在审批系统收件后通过导入内网分发给珠海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审批,工作人员根据提供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确定是否受理;
3、书面审查:审查全部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同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说明原因;
4、审批审核:审核全部申请材料,提出拟办意见;
5、审批决定:按审批条件要数进行审批;
6、证件制作:制作频率转让批文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7、送达办结:通知申请人领取频率转让批文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进行登记办结;
8、造册归档:将全部申请材料和审批意见及审批结果造册归档。
【流程描述】对不知如何在网上申请的,可带齐申请材料到珠海市红山路230号珠海政务服务大楼7楼无线电管理科办事窗口现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代其申请。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红山路230号行政服务中心7楼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2016修订)(2017年)
第二十条转让无线电频率使用权的,受让人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双方转让协议,依照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报请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