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以及自行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而代表国家将其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法已经构成犯罪。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检察院是我国司法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肩负着监督国家司法活动的职责。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责对所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也可以监督同级法院的审判,检察院可以直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进行侦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三十一条 检察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能:
(一)总结检察工作经验;
(二)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三)讨论决定其他有关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应当由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三十三条 检察官可以就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提请检察长决定。检察长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检察官对其汇报的事实负责,检察委员会委员对本人发表的意见和表决负责。检察委员会的决定,检察官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