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的票证和单据,物品损害证据、误工证据,受害人死亡或构成伤残的,还需要准备死亡证明、伤残鉴定书和被抚养人的情况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1、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无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及责任无法认定六种。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位置至关重要,它影响到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的承担如: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官司中是非常重要的证据。2、伤残鉴定书 伤残鉴定是指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根据检验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把伤残划分为十个等级,从十级伤残到一级伤残依次加重,一级伤残最为严重。 伤残鉴定是民事赔偿的重要依据之一,尤其是在要求对方支付残疾赔偿金时,更是必不可少的证据。否则,将由于没有相应证据的支持而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3、当事人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的票证和单据 这些费用的单证是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必不可少的证据,也是法院支持自己赔偿请求的依据,否则当事人如果没有相关证据支持而漫天要价,结果只会白白多交一部分诉讼费、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4、除了以上几种重要的证据外,诉讼中常见的证据还有车损物损证明,误工证明,受害人死亡的还要有死亡证明以及受害人被扶养人情况证明等一系列诉讼证据,只有把各种证据都搜集起来才能够最大限度地证明自己的主张,从而获得最大限度的赔偿。
交通事故索赔时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交通事故要求赔偿需要下列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伤残鉴定结果。
4、医院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5、其他证据材料。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交通事故打官司
[主体资料]原告身份证、户口本、抚养人身份证、抚养人关系证明、出生证;[交警资料]交通事故认定书、诉讼主体告知书、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医院资料]医疗费收费收据、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工作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纳税证明、社保记录;[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报告、鉴定费发票;[假肢证明]假肢配置证明、购买发票、假肢公司资质证明;[车辆维修证明]定损单、车辆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打交通事故官司的具体流程
打交通事故官司首先准备民事诉状、证据;起诉至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之后进行开庭审理,审理完毕后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官司要打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官司要打多长时间要看法院适用什么程序审理案件。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3、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