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电子发票可以被作废或冲红,但一旦开具并保存到税务系统中便无法直接取消。作废的电子发票是指在未取得货物或者服务前,按照电子发票开票应有的程序和要求,将已开具的电子发票撤销的行为。如果电子发票已经上传至税务部门的服务器,则需要在平台上进行作废操作。而冲红的电子发票是指在取得货物或服务后,如发生退货退款等情况,按照电子发票开票应有的程序和要求,将原有的电子发票作废并开具新的电子发票的行为。也需要在税务部门提供的平台或APP上进行操作。需要注意的是,一旦电子发票已经开具并保存到税务系统中,就不可直接取消。如果发现电子发票存在错误或违规情形,需要及时联系税务部门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液念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