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5)价格、金额,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 逾期提贷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法律依据】: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实施机构应当与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需要成立项目公司的,实施机构应当与依法选定的投资人签订初步协议,约定其在规定期限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内容;(二)特许经营方式、区域、范围和期限;(三)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等;(四)所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标准;(五)设施权属,以及相应的维护和更新改造;(六)监测评估;(七)投融资期限和方式;(八)收益取得方式,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确定方法以及调整程序;(九)履约担保;(十)特许经营期内的风险分担;(十一)政府承诺和保障;(十二)应急预案和临时接管预案;(十三)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项目及资产移交方式、程序和要求等;(十四)变更、提前终止及补偿;(十五)违约责任;(十六)争议解决方式;(十七)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