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民事诉讼代理人条件有哪些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条件:1、当事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社会团体包括人民群众团体,社会公益团体等;4、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一定权限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被代替或被协助的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一定权限”又称为诉讼代理权限,即诉讼代理人为诉讼行为和接受对方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权利范围。民事诉讼一般由当事人亲自进行,但在当事人不能或难以亲自进行诉讼时,就需要有人代替或帮助其诉讼。民事诉讼代理就是适应这一客观需要而设立的一种法律制度。民事诉讼代理人可分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哪些人有资格担任临时监护人《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民法典》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