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深圳积分入户成功后,拿到调令了,后面落户的手续办理的步骤:一、办理准迁证1、将积分入户通知复印2份,身份证复印2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1份:2、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去国土资源局,打印有无房产证明;如已婚有孩子,还需带孩子的出生证明,去打印孩子的有无房产证明。3、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到入户地所属公安分局,办理《准迁证》; 二、办理迁移证:持《准迁证》第二联、《调动通知》、原籍《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三、落户:1.持《准迁证》第3联;2.《户口迁移证》;3.原《身份证》及复印件;4.《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及《相片》两张;5.大信封(不可私自拆封);6.入户时本人身高、血型报派出所;7.已婚的需要带结婚证;8.如《房产证》在银行按揭的,需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及《购房合同》、《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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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