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时效中止有以下情形: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_x000D_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_x000D_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_x000D_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_x000D_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_x000D_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_x000D_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_x000D_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_x000D_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