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切以校方规定为准,如果当时入学时校方就告知你学费一律不退请你慎重选择那么人家有权力不退,如果校方没有告知你们那么可以酌情退还但是我估计很难毕竟学期已经快要结束了交学费后,如果不去就读,应该退学费。
1、如果已经领取了书本等,在退费时,可以扣除相应的费用;
2、如果没有发生实际费用,应该全额退回学费。 至于是否一定可以退学费,教育及相关部门没有对此作出强制规定。需要学生或者家长和学校双方协商。 如果学校无正当理由不退费,学生或者家长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三类。
(一)学费高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向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的各类普通、成人和高等函授教育本专科(高职)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第二学位、双专业、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位学生;各类国家没有安排财政拨款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示范性软件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生等);以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形式学习的本科阶段的学生;自费来华留学生;参加高等学历教育文凭考试、自考助学班、应用型自考大专班学习的学生等收取学费。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高校学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现行高校收费政策有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