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1、办理地点:各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2、携带居民户口簿,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当场拍摄彩色数码相片;
4、缴纳工本费20元;
5、办理时间为2个月。
办理地点:
各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沧浪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十梓街343号电话:69110)
金阊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西环与金门路口电话:69008228)
平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苏州临顿路和旧学前交叉口电话:69001020)
吴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东吴北路段62号2楼电话:65648200)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公安分局(地址:运河路8号新区管委会电话:68251888转分机[分机电话请电话总机查询])
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11号楼电话:66183150)
工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51号工商大厦1-3楼电话:6288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