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作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应该同意分割。在平衡被保险人、投保人和受益人三方利益的同时,离婚时,当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可以通过变更投保人来促使保险合同的继续履行。目前很多保险的险种已经类似于“储蓄”等性质,所以保险的“财产”性质更为明显。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不应忽视保险这一共同财产,及时分割才能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纷争。
一、一份寿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有哪些权利
1.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被保险人有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并认可保险金额的权利;父母为未成年人投保除外。2.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进行质押或转让时,须经被保险人的同意。3.在以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具有指定受益人的权利。
二、保险法受益人指定范围有哪些
保险法受益人指定范围是任意的。但是在进行受益人的指定的时候,必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受益人可以变更。在被保险人生存,保险事故未发生前,投保人可变更受益人。但需征得被保险人同意且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
(二)受益人应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需经被保险人同意。
(三)指定要明确。切不可模糊概念,譬如我妻子、我孩子这类词语,而是应该明确指出姓名,避免日后纠纷。
(四)指定受益人时要考虑谁是最想保障的人,是父母、配偶还是小孩。对未成家的青年来说,受益人可以是父母,以在万一不幸时,借此尽孝心、报答养育之恩;对于已成家的人来说,则父母、配偶、孩子均可以考虑。
(五)受益人可以是多人,并可约定各自受益的顺序和份额。
(六)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而无其它受益人,则保险金的给付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七)受益人最好明确指定。因为没有受益人时,保险金作为遗产处理,可能会引起遗产纠纷,不利于保全自己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