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近日,沈阳近3年的拆迁明细表发布。据了解,沈阳城乡结合部提升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沈阳城乡结合部范围:城市建成区以外、规划中心城区边界以内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三、四环路之间,共涉及9个行政区、175个村屯,其中按城市化发展拟拆迁村屯87个、保留村屯88个。逐步缩小城乡“二元结构”差异。2021-2023年:完成沿线28个保留村屯提升改造以及27个村屯的拆迁工作,同步开展城市化建设。27/87,占比3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