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一律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优惠政策。老年人乘车时凭居民身份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2021年推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实现各市互认、省内通用。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优待对象 我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一律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