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被判无期徒刑的,其债务可以由其财产偿还,如果在诉讼结束之后,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没有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也可以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冻结、扣押、划拨,但是对上述财产的处置,不能超过债务人所负担的债务范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