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产证需要的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房产证办理流程: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3、拿测绘图(表)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4、领取相关文件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6、提交申请材料。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一、房产过户证件(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房产过户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二、房产过户流程1、签订合同。房产证过户如果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记得必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房产证的共有人较好都在场。2、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3、缴纳税费。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买卖双方进行交接,过户完毕。
办房产证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房产证需要材料如下:(一)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和补充合同正本。(二)商品房销售的原始票据。(三)房屋的外部测绘调查和平面图的原计划。(如果房屋测绘报告的格式,它仍然需要出具竣工验收证书,填写申请表丽水城市的房地产登记,新格式仅需要提供原始实地调查测绘的建筑和家庭基础层次的计划。)(四)纳税证明(契税)(五)已婚的需要准备:1、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要提供原件校验)。2、结婚证复印件(原件校验)。3、如果一方未能出席该活动,则应提供私人用章。第三人受委托的,还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私人用章。(六)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房产证过户需要什么证件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房产证过户要如何办理
一般而言,最常见的房产证过户主要通过买卖或者赠与两种方式进行。当事人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更改房产证名字的,可以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房屋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合同等材料,并到税务窗口进行审税,在依法缴纳税费后,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证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证件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