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关于强制拆迁程序的规定有:制定房屋征收年度计划,市房屋征收部门结合市区建设工程规划项目拟定市区年度房屋征收计划。提出征收申请,审核相关材料。确定征收范围,明确实施单位。发布征收预告,告知停办手续。拨付工作经费,组织房屋登记。组织对未登记房屋认定。组织对被征收和拟建产权调换房屋进行预评估。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1)履行义务的期限;
(2)履行义务的方式;
(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