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有遗嘱的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2、审查委托人提交的遗嘱;
3、为委托人作调查笔录;
4、去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内容为了解立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5、为代书人、见证人做笔录;
6、回到单位做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
(二)没有遗嘱,需要委托后去见证立遗嘱过程的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
2、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3、审查代书人、见证人(邻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身份;
4、为立遗嘱人做笔录;
5、回律师事务所作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
一、代书遗嘱的条件有什么
代书遗嘱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
1、立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
2、立遗嘱人的思想表现真实;
3、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二、两个以上见证人应当在场见证,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三、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四、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二、律师见证遗嘱注意事项有哪些?
1、委托人的委托手续;
2、委托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的过程、或遗嘱原件;
3、如委托人提供遗嘱原件,律师应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调查事项为委托人提交给律师的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4、如委托人当时立遗嘱,律师要严格审查立遗嘱的过程、代书的人、两名见证人身份是否合法(是否是委托人的亲属)立遗嘱人思维是否正常,是否有胁迫的情形等。审查立遗嘱人的身份证、财产所有权证等;
5、律师见证当时立遗嘱也要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所谓律师遗嘱见证: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申请,根据自己的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依法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证明的一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