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的公务员领导由低到高分为科级,处级,厅级,部级和国级,每个级别又分为正副,其中处级官员属于我国公务员的中下等级别
县在行政级别上属于正处级,县级单位配备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四大领导班子,四大领导班子的一把手都是正处级,其他的二把手属于副处级。
具体来说,县党委、政协、人大和政府的副职以及部分重要职能部门的一把手都是副处级(不排除有极少部分人员会享受正处级待遇),具体人员有:
1、常务副县长,县长的后备人选,一般配备1人;
2、县委副书记,配备1人;
3、县委常委、副县长,配备2-5人;
4、副县长,副县长和县委常委副县长是不一样的,前者进县委班子,参与县委所以重要会议和工作,而后者只负责政府事务,不参加县委常委工作,配备1-3人。
5、组织部部长,组织部是正科级单位,但是一把手高提一级,实为副处级,配备1人;
6、宣传部部长,和组织部一样,一把手高提一级,配备1人;
7、武装部部长,配备1人,武装部政委,配备1人;
8、公安局局长,享受副县级,配备1人,如果进县委常委,则为实职副处级干部;
9、纪委书记,享受副县级,配备1人;
10、政协副主席,配备3-8人;
11、政协秘书长,配备1人;
12、人大副主任,配备3-8人;
13、人大秘书长,享受副县级,配备1人。
另外,再加上已经退休的副处级领导和其他享受副县级待遇的人,一个县副县级干部人数普遍在25-45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