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持身份证原件到人社局大厅15号社会保障卡窗口办理。社会保障卡具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业务功能,并且加载了金融业务的多功能卡,可以实现一卡多用。社会保障卡的其它人社业务功能按照省厅统一开发进度将逐步开通。
社会保障卡丢失的,持卡人应第一时间电话分别告知联名银行和人社局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进行临时挂失;临时挂失后持卡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时到联名银行社会保障卡业务窗口和人社局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分别办理正式挂失和补卡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