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纠纷立案材料如下:原告身份证明。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有赡养关系的证明、户口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用人单位证明,没有工作的由居委会和村委会证明。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被赡养人的收入、身体、居住等证明。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