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角度:
个人负债不会连累家人!不存在父债子偿、夫债妻偿的情况。除非是另一方在法律上也需要对这笔债务承担责任,如子女是该笔债务的担保人或者共同债务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2、实践操作:
往往债权人会向债务人的家人追债,甚至会对其家人进行骚扰。从这点上来讲,是会对家人造成一定的影响,存在危害。
二、债务人逃跑怎样办?
可以委托律师或自己查找,借款人是否有工作单位,是否有车辆、房产等财产,或者找其家属来进行协商。如果其确有财产或工作单位,当事人可以向借款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以在缺席审判后作出公告送达,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借款人有单位的话,工资就属于其他可供财产,法院就可以在其工资中将欠款扣除。
如果打的是借条,借条上有没有还款时间?如果有还款时间,那么从还款日期到了之后,有两年的时效期间,当然如果没有写还款时间,可以随时起诉,因此,如果诉讼时效快到了,应尽快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将债权通过法律判决确定下来。
顺便说一句,如果打的是欠条,也没有写给钱时间的话,那诉讼时效是三年。
理论上来说,虽然自己和别人发生了债务债权纠纷跑路,但是,我国法律是不允许债权人危害债务人的家人的。尽管是这样说,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当中,有一些人可能会在欠钱跑路的情况下,绑架当事人的家人。这种情况也不是没有,所以欠债还钱本身就是自己应该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