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败诉方需要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吗
诉讼费一般由败诉费承担,如果双方调解结案,法院出具了调解书,此时法院将退还一般诉讼费给原告,另外一半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由双方平分。如果即时履行,不用出具调解书,那么原告不用交诉讼费。至于律师费,买卖合同中约定由违约方承担,法院一般支持。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这样的话,关于诉讼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草合同时、应当明确写明“诉讼费”“律师费”以及承担的方式和标准,并将其列入违约赔偿内容之中。律师费是因为对方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也是原告提起诉讼的必要支出,完全在合同订立时的可预见范围限度之内,依法理应赔偿。
二、律师费由谁承担
(一)由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民事纠纷案件。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二)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三、民事诉讼败诉方要承担要承担律师费吗
律师费通常都是委托人承担,因为这是一份委托合同,你和律师是合同的双方,只约束你们双方。
《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由此看出,委托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并非法定的,而是自愿的,是否委托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取决于当事人本人的意愿,因此,其要求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理应由本人承担。